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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商情/ 研究報告 有關馬來西亞公告自本(113)年5月1日起將「金屬廢料進口與檢驗指南」適用範圍擴及其他23項稅號,須獲標準與工業研究院(SIRIM)准證方得進口,請參考。
有關馬來西亞公告自本(113)年5月1日起將「金屬廢料進口與檢驗指南」適用範圍擴及其他23項稅號,須獲標準與工業研究院(SIRIM)准證方得進口,請參考。
商業新聞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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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函告,馬來西亞投資、貿易暨工業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以下簡稱投貿部)前於111年1月10日頒布「金屬廢料進口與檢驗指南」(Guideline for the importation and inspection of Metal Scrap),根據該指南規定,金屬廢料稅則號列7204(黑色金屬廢料)、7404(銅廢料)及7602(鋁廢料)等產品皆須獲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Standard of Industrial and Research Institute in Malaysia, SIRIM)核發之批准證書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COA)方得進口。

馬國政府近期修正「2024年海關規定(禁止進口)」修正案(法律文號:P. U. (A) 69/2024)擴大申請COA之金屬廢料範圍,新增在「金屬廢棄物與碎料」 (metal waste and scrap)項下其他23項稅號,並自本年5月1日超生效。

檢附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彙整之新增稅號表及馬國投貿部公告如附件,請參考。